
北京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重点关注行动不便者疏散逃生
Beijing Daily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批准发布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包括通则、养老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和密室逃脱类场所5部分。该系列标准填补了本市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空白,将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失能老人火灾营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专项管理制度。
填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空白
北京市作为全国人口老龄化前沿城市之一,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大量养老机构应运而生。养老机构具有服务对象特殊、疏散救护困难等特点,火灾风险高、社会关注度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为养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运营机构提供专业性、规范性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将填补北京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
实施消防安全智慧化管理
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科技手段,加强技术防范,实现精准防控,是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提出了消防控制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融合联动等消防安全智慧化管理。此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还规定,建立老年人用火用电用气登记管理、落实全过程火源管控,限定最大用电负荷,降低火灾风险。
重点关注行动不便老年人疏散逃生
受老年人生理机能因素影响,养老机构失能、行动不便老年人应急疏散逃生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失能老人火灾营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失能老年人营救人员、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科学有效帮助行动不便老年人快速疏散逃生。
医疗用房应独立设置
鉴于医疗用房中可能存在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医疗用品、使用医疗设备,与其他区域相比火灾危险性较大,降低因多种不同功能的场所混合设置所增加的火灾危险,《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规定了医疗用房应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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