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亂港組織「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認參與非法集結罪
Ta Kung Pao
陳皓桓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中新社資料圖
攬炒政棍、前亂港組織「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修例風波期間干犯多宗非法集會案,近日開始進入「找數」期。陳皓桓早前在獄中被警方指涉嫌前年9月15日參與港島區非法遊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陳皓桓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控罪指,報稱無業的被告陳皓桓(25歲)於2019年9月15日於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準集結的公眾遊行。控方在庭上播放數段影片,身穿「港獨」字樣T-shirt的陳在受訪時稱,他已有準備被捕,不怕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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