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拟推网络新法案 法律界斥其违宪违法
The Epoch Times
中共公安部日前公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加强对境外信息获取渠道的阻断,相关条款还涉及跨境镇压。公安部此举引发众怒,海内外法律界人士也纷纷指此举违宪违法,中共警权扩张亦引人关注。
1月31日,中共公安部发布了《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除了针对境内的中国民众,还强调阻断来源于境外的自由信息,明确禁止个人和组织提供任何帮助他人获取被阻断的境外信息的技术支持(如VPN等工具)。该法律强调网络实名制,不能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互联网服务;切换虚拟网络定位功能的要报备;如果传播官方不认可的信息,境内人员会被边控,境外机构或人员会被冻结财产及限制入境、限制境内投资等。
2月5日,“709大抓捕”事件中的著名人权律师王全璋在X平台发布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抄送国务院和公安部的公民建议书,呼吁撤销《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并开放联署。
撤销建议书认为,该《征求意见稿》严重违反《宪法》及《立法法》。公安部无权设立此法,根据《宪法》规定,此类涉及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需要全国人大来走立法程序。
中国大陆两位不便具名的律师均向大纪元表达了对王全璋的支持。一位律师表示,“(王全璋的做法)做得好。中共公安没少干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事,因为它就是靠军警夺权、统治的。王全璋公开表达意见是符合《宪法》的。”另一位律师则表示,“王全璋说出了许多法律专业人士不敢说的话,也说出了很多中国民众的心里话。”
旅美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对大纪元表示,中共的《宪法》本身是儿戏,因为中共的权贵可以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宪法》说国家保障人权,比如公民的通信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实际上中共的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地剥夺人们应当享有的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宪法》)他们实际上是弃之不用的,才会出现如今这么荒谬的一幕。”
吴绍平说,公安部这个征求意见稿明显违反了《立法法》,公安部门没有权力提出这个草案。按照《立法法》第十七条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还有就是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法律案。
“现在一个小小的公安部门就可以提出草案,说明中(共)国已经完完全全步入了警察国家的状态了。”他说。
旅美法律学者李玉清对大纪元表示,按中共的《宪法》和《立法法》来说,从程序上,公安部作为国务院下属的部委,没有权力制定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