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减少港IPO透明度 上市申请不提中国风险
The Epoch Times
香港交易所废除了中企赴港IPO必须告知中国风险的规定,这意味着,在港上市的中国大陆公司不再需要明确披露在中国国内面临的风险。致使投资者在评估IPO时可能面临一定讯息不足的挑战。
香港证券交易所更改《上市规则》,自今年8月1日起,不再要求企业在上市申请时,详细披露和中国有关的业务风险。
原本的《上市规则》要求,发行人必须提供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结构和经济环境、外汇管制和汇率风险,以及其它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特定风险摘要。港交所解释,是因应中国已实施有关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新规,加上《特别规定》和《必备条款》已被删除,因此作出相应修订。
在港交所上市的中资股在招股书中提及“中国风险”,本应是基本讯息,如联想控股(03396)在其2015年的招股书中提到,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且大部分业务设于中国,潜在投资者应注意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变化、法律法规变化、市场竞争等风险。
富途控股(03588)在其2022年的招股书上,也配合港交所当时的《上市规则》充分揭露风险因素,并将“在中国的业务有关风险”独立章节详述。相关内容提到,“中国社会状况和政府的政治及经济政策变动可能对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无法维持增长和扩张战略”。此外,“中国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诠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以及,“中国与美国之间以及国际上更大范围的贸易战可能会抑制在大多数客户居住的中国和其它市场的增长”,和“我们的活动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和面临中国有关货币汇兑的限制”等陈述。
另一家公司,百德医疗投资(06678)的上市招股书亦同样,针对在中国经营业务有关的风险,指出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受制于中国政治、经济及法律的发展。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存在差异,包括政府参与、发展水平、增长率、外汇管制及资源分配等。
综合媒体报导,中共于今年2月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在3月31日生效。新的境外上市规则,禁止上市文件中有“歪曲或诋毁中国法律政策、营商环境和司法情况”的表述。
日前,中共证监会和全国律协召集部分律师事务所开了座谈会,要求律所在招股书文件中,不得出现以下描述:大陆国内法规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在未对社会公布的情况下生效,可能具有溯及力;中共法院或仲裁体系执行协议可能比其它国家地区更加困难,程序旷日持久;政府过度控制经济、扭曲资源配置;中国经济增长可能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外汇管制严格;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中国执行可能有困难;政府可能干预企业经营。未来上市招股书将不再出现上述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