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被判死缓的前中共省部级高官
The Epoch Times
近一年,三位前中共省部级高官被判死缓。他们均曾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对在任内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领导罪责。
2024年12月25日,前中共陕西省副省长、榆林市委书记李金柱因“违纪违法”,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24年8月13日,前贵州省副省长、贵阳市委书记李再勇,被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近一年,三位前中共省部级高官被判死缓。他们都曾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对在任内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领导罪责。
明慧网认为,表面上看,中共官员以贪腐等原因获刑,但实质上是因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
据明慧网统计,202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和其他人员遭厄运的有729人,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25年来遭厄运人数最多的一年。其中遭厄运人数最多的是党政机关官员,共326人,占总数的45%,其次是公安系统131人,政法委及“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系统124人。
2023年12月11日消息,前青海省政法委书记李鹏新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今年4月22日消息,他被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一审判死缓两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年期满后,改为无期徒刑,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李鹏新,1960年12月出生,山西神池人,曾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书记、青海省省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他在任青海省政法委书记期间,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罪责,以下列举个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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