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拒绝平权 捍卫个人自由和尊严
The Epoch Times
民间组织“学生争取公平录取协会”(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认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歧视性录取政策均违反了美国宪法。他们歧视亚裔美国人,而对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采取优待政策,并非法歧视通过种族中立方式实现多样性的正当行为。
这是一场学生平权行动,旨在抗议各大学在其招生政策中存在种族和族裔歧视行为。
民间组织“学生争取公平录取协会”(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认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歧视性录取政策均违反了美国宪法。他们歧视亚裔美国人,而对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采取优待政策,并非法歧视通过种族中立方式实现多样性的正当行为。
公众一致认为,“学生争取公平录取协会”组织将赢得这场官司,大学招生过程中的种族歧视恶行将不复存在。
舆论普遍认为,本案的最终判决将会推翻2003年格拉特诉博林格(Grutter v. Bollinger)一案的结果。2003年,美国高中毕业生芭芭拉‧格拉特(Barbara Grutter)诉时任密歇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校长的李‧博林格(Lee Bollinger),理由是该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种族歧视行为。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密歇根大学的种族偏向政策只是将种族区分作为追求多样性目标的一个考虑因素,符合宪法。
果真如此,这将是民权运动的胜利。民权主义者认为,平权行动是错误的,不符合民权主义目标,也违反宪法。
读史明智,知古鉴今。1963年,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博士曾经发表名为“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讲。他在演讲中讲道:
“我有一个梦想,我的四个孩子有一天将生活在一个不以肤色来判断,而代之以能力和人品的国度。”
明年,这将是那次伟大演讲的60周年纪念。马丁‧路德‧金博士会想到,在他提出梦想的半个多世纪后,我们距离这个梦想仍然如此遥不可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