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雄的人民”永远铭记“人民的英雄”
Beijing Daily
以国之名,致敬功勋。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根据国家公布的纪念活动安排,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为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颁发纪念章。目前,各地各部门正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慰问,表达全社会的敬意。
这枚沉甸甸的纪念章,穿越烽火而来,凝聚英雄壮举。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是近代以来中国抗击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面对穷凶极恶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是先辈们舍生忘死、抛头洒血,为祖国而战、为尊严而战,挺起了民族脊梁,光复了大好河山。
颁发纪念章,致以崇高敬意和深切关怀,是今人对英雄先辈最深情的告白:你们用生命照亮民族救亡图存、振兴雪耻之路,祖国从未忘记,人民从未忘记!
崇功颂德,勋功有章。高度重视对英雄模范的表彰和嘉奖,用至高的礼遇致敬英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颁授“红旗勋章”,嘉奖为苏维埃政权英勇奋斗,做出突出贡献的红军指战员,这是我党我军历史上第一次颁授勋章。当时由于战事紧张,方志敏同志在16个月后才收到勋章,徐向前同志在1935年,才于长征途中从毛泽东同志手里接过这枚宝贵的勋章。
1955年,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以国家名义大规模授予勋章和奖章。毛泽东主席亲自为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获得者颁发奖章。
可以说,新中国的功勋荣誉表彰体系,是在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过程中确立的,是一个国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直接表达,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崇尚什么、铭记什么、传承什么,决定着她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发展潜力。而这些信仰观念、价值情感和精神气质,需要通过一定的象征符号、集体行动与纪念仪式,变得可见、可听、可触摸。仰望历史长空,在中华民族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伟大征程中,英雄辈出、群星闪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