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展望|立法如築國安「萬裏長城」 須做廣泛研究諮詢
Ta Kung Pao
葉劉淑儀:廿年前草案不能應付當前形勢
立法會議員、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香港是國家的南大門,也是全國最開放的城市,香港必須要捍衛好國家安全,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不給外國勢力有可乘之機危害國安。她指出,2003年特區政府曾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訂立草案,如今過去近20年,國際形勢早已改變,當中許多條例已經過時,不足以應付當今世界的新形勢和新挑戰,需要重新進行檢討。她認為,特區政府需要有足夠時間進行研究和諮詢,不可能在本屆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立法工作。
葉劉淑儀表示,認為特區政府需要有足夠時間進行研究和諮詢,不可能在本屆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李斯哲攝)
葉劉淑儀解釋,《基本法》第23條分為七個罪類,其中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罪行,香港國安法已涵蓋,但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等,香港國安法沒有包含,社會亦普遍認為現行條例並不足以應付過去兩年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建議政府可以參考外國的一些做法,再作詳細檢討。葉劉淑儀預計,未來加入條例草案小組的委員,不僅需要懂得保安事務,也要懂得憲制和法律,在制定條文時平衡人權和自由,更好地釐清條文細則及實施範圍。
陳克勤:23條立法如「香港萬裏長城」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陳克勤則指出,民建聯一直希望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保障國家安全。他說:「《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2003年時已經有底稿,在諮詢和法律草擬工作上都不是從零開始,會比重新擬定一條法例要快得多。」對於23條立法的重要性,陳克勤直言,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對於特區意義重大,形容是現代版的「香港萬裏長城」,保護國家和香港的安全,抵禦外國勢力干預,保障社會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