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未成年人能否做医疗决定?
The Epoch Times
6月1日,12至17岁儿童接种中共病毒(COVID-19)疫苗无需经过父母同意的SB866提案,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6:4通过。此前,以21票同意、8票反对、11票弃权,在参议院(其中民主党有31人、共和党9人)通过。
在司法委员会上,很多居民反对该提案,但发言时限只够说一声“反对”。家长恩布里希(Embrich)在网上留言说:12岁(孩子)不能考驾照、不能喝酒、不能合法买烟、不能开银行账户,未经父母同意甚至不能在学校看PG-13电影,但现在你们想让他们做出可能影响一生的复杂的医疗决定?
“在决策过程中完全排除父母,即使我们是他们的看护人,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对他们负有经济责任,并且像其他人一样爱他们……你们知道这是多么荒谬、虚伪和危险吗?”恩布里希说。
今年3月份在全国部分影院上演的纪录片《他们是谁的孩子?》(Who’s Children are They?),现在已有中文字幕版,电影探讨当今了教育界和学校的现状,也涉及到极权国家中政府对父母权利的剥夺。
SB866提案由参议员斯科特·维纳(Scott Wiener)、潘君达(Richard Pan)和众议员巴菲·威克斯(Buffy Wicks)为主要作者,修订后的提案不只限于接种COVID疫苗,还包括其它医疗决定。
修订后的提案规定:未成年人可以在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接受各种情况的医疗护理和治疗,包括12岁或以上未成年人可以同意接受法律要求的向卫生官员报告或确定的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医疗和护理;授权12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同意接种符合联邦机构标准的疫苗。
维纳所依据的理由是之前通过的立法,包括12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自行同意接受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防止艾滋病)以及乙型肝炎疫苗;12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自行同意节育和堕胎;12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自行同意对性传染病、毒品和酒精相关的疾病,以及性侵犯、亲密伴侣暴力造成的身体伤害、对精神健康障碍进行医疗诊断和治疗。
也许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些现存法律,为什么授权12岁的未成年人向父母隐瞒健康情况并“自己”做决定?
加州的这些激进法案是伴随着2015年加州AB329法案《加州青年健康法》来的。该法案允许在幼儿园至12年级(K-12)学校进行全面的性教育,鼓励青少年不同的性别认同、表达、体验和变性。然后相关的法案允许12岁未成年人不经过父母自己做医疗决定,包括使用“青春阻滞剂”药物改变性别。也许立法者预料到父母会强烈反对,抑或12岁是青春期前改变性别的最佳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