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什麼是香港發展的根本保障?\趙麗欣
Ta Kung Pao
2021年12月20日國新辦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對香港民主發展的重要問題正本清源,總結展現了香港民主發展的真實歷程,揭露了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下沒有民主的歷史真相,證明了回歸祖國開啟了香港民主的新紀元。有比較才有鑒別,《白皮書》上述雲泥之別的論斷具有充足的、鐵一般的事實依據。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中國對香港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在英國用武力侵佔香港後,香港儘管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殖民地」,但英國對香港實行的是典型的殖民統治。香港回歸祖國、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後,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實行特別行政區制度,香港居民當家作主,開啟了香港民主的新紀元。
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英皇制誥》《皇室訓令》等法律文件由英王通過特權立法頒發,並直接在香港適用,並不徵求香港居民的同意。
回歸前根本沒有民主
而香港基本法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在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中央設立了由來自內地和香港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各界代表性人士等59名委員所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香港還成立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整個起草過程廣泛徵求香港和內地的意見,充分體現了民主協商精神,實事求是地反映了香港同胞的意見、要求和願望。
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港督」非經選任而由英王直接任命產生,代表英國管治香港,未曾徵求港人意見,「港督」只向英國負責,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特權,不受香港當地的任何制約,行政局和立法局只是「港督」決策和立法的諮詢機構,其成員經英國政府批准後由「港督」委任,對「港督」負責。他既是行政局主席,也是立法局主席。這是一種直接強加殖民者意願的「港督獨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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