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評論/23條立法是「法之使命、心之工程」\吳志斌
Ta Kung Pao
1月25日,在行政長官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中,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國家安全是香港經濟發展最有力的保障,更與市民福祉息息相關,立法早一日得一日,香港居民必須與特區政府攜手共進,將26年來欠缺的國安短板盡快補上,只有「愈早立法,將問題愈快寫上句號,就能愈快聚焦解決民生。」
李家超指出,從過去經歷看到,敵對力量在文宣工作,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做大量抹黑、歪曲事實的工作,相信在23條立法會再出現。為此,特區政府將針對社交媒體成立「反駁隊」,並加強「應變反駁隊」的工作。特區政府亦會設立核心解說隊伍,由他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負責,亦有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組成的支援隊伍。他又點名葉劉淑儀、李慧琼、黎棟國3名立法會議員成為其「核心成員」,進行解說及「反駁隊」工作。
香港要「興」首先要「安」
筆者曾經在過去數篇評論中談到,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反中亂港分子四處竄逃,「港獨」組織潰敗不堪之際,香港社會整體已經重新回歸了理性溫和的民意氣氛,這也意味着23條立法的民意、民情和民心環境的逐漸成熟。與此同時,香港在與內地及世各地恢復正常通關以及有機聯繫的重新鍛造後,推動23條立法大有「天時地利人和」之契機。「主權沒有中立,國安還應自主。對於特區政府而言,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是義不容辭的必達使命,而對全體香港市民而言,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自覺,更是一場息息相關的『心』之工程。」
但是目前社會上,還存有一些針對23條立法的偏激猜疑和消極言論,例如23條立法會影響香港開放自由的國際形象等。這些言論暴露出散播者思想和邏輯的錯誤迷思。或許正如李家超所言「可能香港人真的太君子、不知道世途險惡、不知道豺狼當道,也不知道世界當時這麼多小人。」但是理不清國安和香港社會的相互成全關係,就無法真正尋找到香港繁榮發展、解決民生問題的法之「利劍」,心之「鑰匙」。
一方面,沒有國安就沒有社會一心一意謀發展的大環境、大前提,維護國安絕不會破壞自由,更不會出現所謂「民主倒退」,國安才有家和民泰,市民基本的生活、政治權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正如有學者指出,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國家安全法所包含的內容比香港國安法更為寬泛,其嚴苛程度更高,甚至還可以判處死刑。例如,英國國安法甚至賦予了警方無證據逮捕嫌疑人、無理由14天扣押的極高權力。而歐美等國家的政客常以「人權」、「民主」、「自由」等字眼作為幌子,採取雙重標準,對香港「家務事」說三道四、指手畫腳,這正是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一大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