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保留、改革與提升 區議會的沿革「三部曲」\吳志斌
Ta Kung Pao
4月2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交代地方行政檢討的進展。在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之中,李家超便要求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聯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進行地方行政檢討並作出建議。目前,政府正就檢討進行最後的審議,完成後會盡快公布有關的檢討結果細節。李家超表示,今次的檢討有兩個主要部分,一是檢討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使其「去政治化」,回復在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之下應有的定位;二是強化地區的治理架構。
多年來,區議會荒腔走板的現象可謂屢見不鮮,黑暴時期更是變本加厲。依稀可記,在2019年黑暴時期,全港18區區議會,17個被反中亂港勢力主導,其中不少被「激進」的「港獨」分子和境外反動勢力所「劫持」,煽動群眾,顛倒黑白,為社會暴力和黑暴添油加醋、煽風點火。例如部分區議會議員拒絕接待政見立場不同的市民;會議期間公然飲酒,粗言穢語不斷;甚至還推出了所謂的「跨區聯合會議」討論香港國安法立法的活動。
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
2021年5月,在《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刊憲後,因規定區議員納入「公職人員」之列,約有200名黑暴區議員紛紛「跳船」請辭,拒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故此,不少社會民眾和意見領袖紛紛表示,必須改革區議會,還地區行政一個正本清源的環境。特區政府對地方行政的檢討,亦即現存區議會問題的解決方法,可以說是成為了特區政府一塊內部自覺審查、調研和糾錯能力的「試金石」,也是區議會自我革新,完成歷史性轉型的「里程碑」。
區議會沿革的首章「序幕」是「保留」。作為「一國兩制」下香港資本主義社會的特殊地方治理機構,區議會制度是香港高度自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諮詢和地區行政方面發揮着上通下達的有機作用。正如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會長鄧飛所指出的,區議會同立法會在職能上有明確分工,「立法會有90個議員,區議員有幾百個,人數多,選區細,搜集民意和回應訴求會更『接地氣』。」中央選擇在香港回歸後保留和沿革區議會制度,是對「一國兩制」堅定不移的堅持、重視和尊重,也更體現出中央政府對實行「一國兩制」的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
區議會沿革的主體篇章是「改革」。區議會的保留並不是一成不變地全盤延續,這種保留是以「去政治化」的改革來作為手段和目的。李家超如此勾勒改革區議會的初衷:「特區政府不會准許區議會成為『港獨』平台,不會准許他們違反基本法,不會准許他們干擾政府施政。社會亦不能夠容許區議會被騎劫,不能夠接受區議會被癱瘓,不能夠容許這些害群之馬再破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