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新態/創設置業階梯 紓緩資助房壓力\祥益地產總裁 汪敦敬
Ta Kung Pao
圖:為什麼擁有資產的公屋富戶不交回公屋呢?是很值得深思的問題。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收緊富戶政策,現時住滿十年才需要申報住宅物業的條件,將收緊至每兩年一次;租戶須於置業後一個月內申報,否則有機會被終止租約;須要遷出的公屋富戶,租戶暫准居住證由十二個月收緊至四個月;只容許年長戶主加入一名成年子女。
對症下藥 着手處理轉流問題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是次處理的正是房屋問題的癥結,換言之,癥結不是供求緊張、購買力不足或者其他因素,而是轉流率。公屋轉流率長期平均只得1.1%,遠比應該有的3%至6%為低,原因就是富戶問題處理得不好。當然,為什麼這種擁有資產的富戶不交回公屋的趨勢會興起,也是很值得深思的問題。有關部門在施政方面是否有錯漏?還是公務員應得到更多的支持或支援?
筆者認為,雖然富戶問題需要解決,但不能將責任全部歸咎於他們。富戶只是被錯誤價值觀念和行政引導出來的角色,解決富戶問題需要恩威並濟,一方面要堅持原則去執法,另一方面就要創造更多置業階梯,筆者認為2004年停辦的置業資助貸款應該要重新部署。
眼前急切處理的事情之一,就是要放寬居屋第二市場的擔保期。特區政府為居二市場提供30年擔保期,隨着時間過去,愈來愈多屋苑樓齡超出擔保期的合適範圍,於是按揭成數就由合乎擔保年期合適範圍的最高一按九成(白表)及九成半(綠表),大跌至擔保年期外的最高一按六成,從而愈來愈多的居二成交日益稀疏,數以十萬計的潛在供應浪費了。有關擔保期的問題亦應該正視及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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