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思考/發掘知識產權價值 協助文創企業融資\蘇曉明、林玥彤
Ta Kung Pao
文化及創意產業的融資生態複雜。文創產業的行業眾多,涵蓋各種牟利和非牟利機構,它們的資金需求和財政營運模式不同,因此需要多樣性的融資方式。香港的文創產業有11個界別,包括「藝術品、古董及工藝品」、「文化教育及圖書館、檔案保存和博物館服務」、「表演藝術」、「電影及錄像和音樂」、「電視及電台」、「出版」、「軟件、電腦遊戲及互動媒體」、「設計」、「建築」、「廣告」,以及「娛樂服務」。無論是公共博物館還是私人電影公司,都屬於文創產業,可見投資文化創意機構或項目並沒有統一的方法。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2022年研究發現,文創產業主要從公營(public finance)和私營界別(private finance)獲得資金。源自公營界別的資金,主要指政府的撥款,透過資助計劃投放資源於文藝項目。此外,稅務優惠也可算是政府提供的資源之一。若要再將政府提供的直接資助細分,便有三類:
一、由文化部門(例如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提供,直接資助文化創意項目的資金。例如有九大藝術團體每年的固定資助、藝能發展資助計劃、電影發展基金、創意智優計劃、粵劇發展基金等。
二、由非文化部門提供(例如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直接資助文化創意項目的資金。例如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和鄉郊保育資助計劃,兩者皆有支持藝術科技項目。
三、其他文創機構可申請的企業資助。例如社創基金、專利申請資助計劃、科技券資助計劃、遙距營商計劃等。
源自私營界別的資金,有很多種募資方法,包括企業的自籌資金、贊助、捐款,甚至是債權融資(debt financing)和股權融資(equity fin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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