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上诉得直 涉欺诈科技园案定罪和刑期获撤
Lianhe Zaobao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上诉得直,涉嫌欺诈科技园案的定罪和刑期获得撤销。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上诉得直,涉嫌欺诈科技园案的定罪和刑期获得撤销。
综合网媒“香港01”和香港《明报》等报道,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与集团前行政总监黄伟强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力高顾问租用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苹果大楼近21年,违反租契。
两人经审讯后,在2022年被裁定欺诈罪成,黎智英被判监五年九个月、罚款200万港元(32万3134新元),以及被取消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八年,黄伟强则被判囚一年九个月。两人早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香港司法机关网页显示,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星期四(2月26日)就此案作出判决。黎智英和黄伟强当天均未出庭,也未派律师出席。
上诉庭裁决,黎智英和黄伟强上诉得直,黎智英的定罪和刑期获得撤销,黄伟强已服完刑期,获撤销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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