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法院判黎智英三项国安控罪表面证据成立
Voice of America
香港法院星期四(7月25日)裁定,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三项国安罪名全部表面证据成立,并驳回辩方关于终止审讯的申请。律师表示,黎智英将出庭答辩。
现年76岁的黎智英自2020年12月以来,因被指控欺诈并被拒绝保释而遭监禁。黎智英与《苹果日报》等三家公司还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刊印煽动刊物”等三项罪名,目前有关案件仍在进行。
黎智英的律师彭耀鸿(Robert Pang)星期三(7月24日)称,他的当事人无需应诉,因为检察官的证据不足。彭耀鸿说,检方未能证明黎智英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有犯罪意图,并强调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但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星期四驳回辩方申请,并称检方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黎智英的所有指控。
法官杜丽冰说:“考虑所有提交的材料之后,我们裁定第一被告(黎智英)在所有指控上均有答辩必要。”
彭耀鸿随后在法庭上表示,黎智英将为自己答辩,另会传召一名通讯软件专家证人作供。
该案将于11月20日继续审理。
黎智英对所有指控均不认罪。如果罪名成立,黎智英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这起备受瞩目的审判自去年12月18日开始,观察人士表示,黎智英的案件已经持续了90多天,这是对新闻自由的审判,也是对亚洲金融中心司法独立的考验。
以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为首的辩方律师团试图结束诉讼,寻求黎智英的无罪释放。辩方主张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前与不同机构合作、发布某些刊物,当时协议仍然合法,就黎智英的意图而言,控方只能举证至此阶段,但《香港国安法》生效使协议自动失效。
针对检方指控黎智英利用《苹果日报》作为共谋的平台,彭耀鸿表示,媒体有不同立场,担当第四权角色,新闻自由受香港《基本法》和宪法保障,“这是非常奇怪的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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