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向警务处长递交公开信 指警方误解法律坚持拒交资料
Voice of America
香港警方国安处8月底引用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向支联会7名常委发信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要求支联会在星期二或之前,交出会议纪录等资料。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4名常委,星期日召开记者会表明,不会向警方国安处交出任何资料,他们星期二到警察总部向警务处处长递交公开信,重申支联会并非所谓“外国代理人”,因此警务处处长无权以附表5要求支联会提供任何资料,他们又认为警方误解法律,违反自然公义的原则。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如果有人不按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当局将会采取法律行动跟进。 成立32年的香港支联会,1989年由声援中国大陆八九民运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创立,截止2019年,过去30年一直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六四烛光集会,悼念北京六四事件死难者,是全球最大型的悼念六四活动。 警方引国安法附表发信要求支联会交资料 去年当局首次以新冠肺炎疫情严峻为理由,禁止支联会举办六四烛光集会,今年《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的首次六四周年,当局再次以疫情为由,禁止支联会举办六四烛光集会及游行,亲中报章及评论员,更不断批评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等5大纲领,涉嫌违反国安法,认为当局应该取缔支联会。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