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47人案”12名被告上诉全被驳回,人权组织称当局“错失纠正不公义判决的机会”
Voice of America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星期一(2月23日)驳回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中12名罪成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诉。权益组织称,香港当局“错失纠正不公义判决的机会”,并呼吁当局将47人全部释放。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星期一(2月23日)驳回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中12名罪成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诉。人权组织称,香港当局“错失纠正不公义判决的机会”,并呼吁当局将47人全部释放。
12名被告上诉被当局驳回
12名上诉被告包括曾经担任立法会议员、绰号叫“长毛”的梁国雄、前香港九龙西区立法会议员黄碧云、曾在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与《立场新闻》等媒体担任记者的何桂蓝、前香港北区区议员及前任民主党副主席林卓廷。其他提出上诉的被告还有邹家成、吴政亨、余慧明、何启明、陈志全、郑达鸿、杨雪盈、黄子悦等。
根据香港政府新闻网的消息,上诉庭法官认定涉案者谋划初选的目的,就是迫使香港特首辞职、瘫痪政府、强迫中央政府宣布结束“一国两制”、甚至顛復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因此驳回被告针对定罪上诉的请求。针对刑期是否合理,法庭认为原审以七年为量刑基准“没有明显过高”,对被告不予减刑。
上诉失败后,12名被告将按照高院先前的裁决服刑,刑期为四年五个月到七年九个月不等。
另外,香港律政司对原审中被判无罪的刘伟聪提出上诉,也被上诉法庭驳回并维持无罪判决。不过,根据香港政府新闻网,律政司将“审慎研读判词,并研究是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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