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二胡伯伯”被指街头奏愿荣光判囚30日 大律师形容判决比文字狱更差
Voice of America
过去曾多次被控无牌演奏社运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但获判无罪的香港男子,星期二再度因相同及筹款的传票控罪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监禁30日但准许保释等候上诉。法官指在国安法下演奏有关旋律鼓吹港独,属“软对抗”挑起社会矛盾,判刑应以儆效尤。有大律师形容判决比“文字狱”更差,忧虑法官以旋律入罪,引起不合理阻吓。
由中国大陆移居香港、现年69岁的退休男子李解新,被指多次在街头以二胡演奏2019年社运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简称愿荣光)的旋律,曾多次被控告“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获判无罪,人称“二胡伯伯”。
法官接纳愿荣光与暴动港独等有高度联系
李解新早前再被警方控告7项无牌演奏及筹款的传票控罪,指他在2021年8、9月及2022年9月,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之下,分别在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连扬声器;并且没由社会福利署长,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
李解新否认所有控罪,案件经审讯后星期二(10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决。李解新一直没有代表律师,亲自应讯并需要普通话法庭传译。
处理本案的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裁决时表示,被告确认曾经在旺角、中环以及大围奏玩二胡连扬声器,歌曲旋律与社运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相同,不过,被告声称他演奏的歌曲是《愿平安归林郑》。
法官表示,本案审讯时,有多次处理反修例示威的警员出庭作供,提及示威者听到《愿荣光》一曲之后往往“情绪高涨”,完全接纳相关证供。至于研究《愿荣光》的警方专家证人,虽然有多次违规纪录,甚至被严重谴责,官法仍然认为不影响他的证供,因此接纳《愿荣光》的歌词和旋律“与非法集结、暴动以及港独等有高度联系”。
法官指自由非绝对不能为所欲为
对于被告表示,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保障艺术创作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裁判官陈慧敏认为,由被告在街头演奏时摆放的纸牌可见,他是“以演奏换取金钱”筹募官司的费用。
法官表示,香港经常有团体举办筹款,不能排除别有用心的人,以此作违法行为,例如欺诈或洗黑钱,因此条例为筹款活动提供明确的规范,必须申请牌照以防止违法行为。
法官续称,被告不知道街头筹款需要申请牌照,是对法律的无知,并非抗辩理由;尽管被告享有文化活动的自由,但是“自由并非绝对”,不能以此为所欲为、妄顾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