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文规范“隔离险”:对存在销售误导等行为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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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记者 马续丽) 日前,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针对“隔离险”存在的不实宣传、理赔困难等问题,提出了多项规范性要求。保险行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隔离险”产品时需要注意理赔的条件,全面了解不同隔离情形下的理赔标准,防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不得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
据了解,有不少消费者遭遇因疫情原因取消行程后,“隔离险”无法全额退款;被隔离却无法理赔等诸多问题。针对 “隔离险”理赔限制条件较多等问题,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不得通过欺骗、隐瞒或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等重要情况做出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说明,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同时,要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渠道的管理,持续监测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有片面宣传和渲染炒作的,立即制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此外,《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应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以及理赔条件等进行充分说明,并依法依规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说明。对发生保险事故的,应主动做好理赔服务,不得无理拒赔,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理赔诉求,防止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通知》的下发有助于规范现有“隔离险”产品开发与销售宣传,减少销售误导和理赔纠纷。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应全面宣传“隔离险”的理赔条件,向客户明确说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是否予以赔付,不要让消费者认为只要买了“隔离险”就能得到理赔。消费者在购买“隔离险”产品时,要注意理赔的条件,全面了解不同隔离情形下的理赔标准,防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先了解“隔离险”后进行投保
那么,“隔离险”属于什么险种?慧择寿险商品中心总经理王寅告诉记者,市面上常见的“隔离险”往往都是一年期以内的意外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保险公司顺应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在承担意外责任的同时,扩展承保新冠病毒导致的保险事故,其中也包括了因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而强制隔离的津贴,故被消费者称为“隔离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险企推出“隔离险”,包括复星联合健康推出的“复星联合爱无忧意外险”、蚂蚁保与众安保险联合推出的“新冠隔离津贴险”、蚂蚁保与太平财险联合推出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推出的“众惠相互防疫绿码通”、平安保险推出的“平安安心抗疫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