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陆配李贞秀的立委资格争议 韩国瑜召集立法院朝野协商未获共识
Lianhe Zaobao
台湾民进党政府指民众党立委李贞秀拥有“双重国籍”,不具备立法委员资格,但在野党认为执政党在操作“两国论”。立法院长韩国瑜星期三召集朝野协商未果后表示,李贞秀已完成宣誓就职,在相关事实查明及司法最终判决确定前,应该尊重她的立委身分与职权。
台湾民进党政府指民众党立委李贞秀拥有“双重国籍”,不具备立法委员资格,但在野党认为执政党在操作“两国论”。立法院长韩国瑜星期三召集朝野协商未果后表示,李贞秀已完成宣誓就职,在相关事实查明及司法最终判决确定前,应该尊重她的立委身分与职权。
李贞秀1993年从中国大陆嫁到台湾,1999年取得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以新住民身分参政,今年2月递补成为民众党不分区立委。
台湾内政部长刘世芳早前引用《国籍法》称,兼具外国国籍的公职人员在就职前应出具放弃外国籍申请书,并在一年内完成放弃外国籍程序;但内政部至今未收到李贞秀的证明文件,故李不具备立委资格。
因立委的解职机关为立法院,韩国瑜星期三(3月11日)召集刘世芳等相关部会首长,和朝野立法院党团代表协商。刘世芳在会中重申《国籍法》规定,称内政部已三度致函立法院秘书长、中央选举委员会及大陆委员会,仍未收到李贞秀提报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故李不能担任立委。
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垂正称,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若仍保有中国大陆户籍,即属大陆人民,不符台湾公职候选人登记资格。李贞秀虽于1999年在台设籍,但直到2025年3月才提出注销大陆户籍证明,因此在登记参选时身分转换程序尚未完成,依法认定她不符合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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