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指欠债700万 刘畊宏发声明:只是担保人
The Epoch Times
男星刘畊宏28日被周刊报导曾向股市大亨借贷700万台币,拖了9年未偿,还闹上法院。今日刘畊宏发声明澄清,说明只是担保人,非借款人,且案件于2024年1月案结,不存在“近日遭起诉”情事。 刘畊宏昨天被《镜周刊》爆料,指出他和王世均于2014年要在高雄设立“J Café”餐厅,当时曾向友人史金生借贷700万元(台币,下同)周转,承诺还款...
刘畊宏昨天被《镜周刊》爆料,指出他和王世均于2014年要在高雄设立“J Café”餐厅,当时曾向友人史金生借贷700万元(台币,下同)周转,承诺还款后却跳票,因而被告上法院,被判要还款700万元,且拖欠至今,仍未偿还。
针对此事,刘畊宏今(29)日透过律师发函发声明表示,自己只是王世均借款的担保人,并无“一毛都没付”,且与友人史金生已在法院成立调解,绝无积欠之情形。
刘畊宏工作室在微博发出的声明文(点这里),内容如下:
严正声明
近日,有关本公司旗下艺人刘畊宏(以下简称艺人)被曝“借700万台币不还”等不实内容被广泛关注并引发热议,相关资讯从标题到内容均与实际情况存在事实出入。为避免进一步舆论发酵误导公众,本公司特此声明如下:
1、相关资讯内容提及的借款事宜,系艺人朋友向史金生借款,艺人并非实际借款人,艺人出于友情而作为该借款行为的担保人。在其朋友无力偿还的情况下 艺人履行了担保责任进行了代还。
2、有关涉及史金生与艺人个人纠纷,案件已于2024年1月案结,双方已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事项,不存在“近日遭起诉”情形。
3、未有任何人士、主体就艺人刘耕宏被曝借700万台币事宜向艺人、艺人经纪人进行询问或求证。事件原发报导媒体《镜周刊》及其经营主体精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也从未向艺人、艺人经纪人进行询问或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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