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逾两亿 前中共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被判死缓
The Epoch Times
曾任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全国政协原常委苟仲文,今天(8日)一审被判死缓。他被指涉贪逾两亿元人民币,引发网络热议。
据中共央视消息,12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通报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苟仲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官方指控,2009年至2024年,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及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6亿余元。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在相关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致“重大损失”。
通报还称,苟仲文论罪应当被判处死刑,但其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主动交代、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苟仲文,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苟仲文早年一直在电子工业和软件业领域工作,曾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师、副所长,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书记,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等职。2008年4月,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苟仲文被任命为北京市副市长。此后苟仲文先后历任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等职,2016年4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2016年10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2022年8月转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5月苟仲文被查,同年12月被双开。官方此前通报称苟仲文搞权色交易,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等等。
官方最新通报对苟仲文的判决及相关说明,在海外X平台引发网民热议:
“刘淇(前北京市委书记)的小弟,原本江派在北京的二梯队。彭帅事件,江派张高丽被整,体育一把手进退失据,两边得罪,最后被所有人抛弃。可悲啊。”
“2.36亿全部收缴归还,那实际贪了多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