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国政府搁置《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被起诉 原告认为中国利益是关键因素
Voice of America
英国政府近日宣布暂缓实施《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后,言论自由联盟(FSU)等组织对政府发起了法律诉讼。据美国之音查看的法律文件显示,英国大学校长们对该法案可能影响其在中国等国运营感到担忧是促使政府做出这一决定的因素之一。
这一消息在英国各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特别是在学术自由与经济利益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上。
政府与大学的考量
《2023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案》(Higher Education Freedom of Speech Act 2023)是由上届保守党政府提出和在议会通过的。该法案于2023年5月11日获得查尔斯三世国王的御准,正式成为《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
英国著名的平权律师阿库阿·雷恩多夫(Akua Reindorf)在《新政治家》撰文指出,该法案的核心目的是规定高等教育机构有责任 “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和促进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在法律中的重要性。
上个月英国工党赢得全国大选,组建了新的政府。工党的新任教育大臣布里奇特·菲利普森(Bridget Phillipson)在宣布暂缓实施《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时表示,该法案可能对“弱势群体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大学因未能遵守新法律而面临代价高昂的法律挑战。
针对教育大臣搁置《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而发起法律诉讼的言论自由联盟(FSU)的秘书长托比·杨(Toby Young)告诉美国之音,政府法律部门不会无端提及这一点,除非这是由高等教育提供者或其聘请的游说团体向教育部长提出的请求。
根据暂缓执行的《高等教育(言论自由)法》,学生、教职员工和来访演讲者将可以向“学生办公室(OFS)”投诉其在大学中的合法言论自由受到限制,从而为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寻求赔偿,大学甚至可以会因此失去其高等院校资格。
托比·杨认为,罗素集团(Russell Group)可能是其中一个游说团体。罗素集团(Russell Group)是代表英国顶尖大学的组织,其成员诺丁汉大学和利物浦大学均在中国开设了分校。该组织此前曾警告称,如果英国大学必须在其海外分校实施新的言论自由法律,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这些挑战不仅仅是法律和监管层面的,还包括可能失去来自中国的财务支持。今年早些时候罗素集团发布了一份立场文件,要求“学生办公室”明确承认,在跨国教育(TNE)的背景下,大学有责任在所在国的“法律范围内”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
观察人士指出,一些英国大学在跟中国合作时经常以“遵守中国法律”为名限制师生的言论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