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联邦“无证监视条款”在改革要求下面临更新
Voice of America
联邦法律中一项有争议的条款规定——美国情报机构有权对海外非美国人的通信进行无证监视,该条款将于今年年底到期,这给国会带来了更新该条款的压力,而倡导隐私的活动人士要求进行改革。
《外国情报监视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第702条款允许出于国家安全目的对海外和美国境外的非美国人进行电子监视。它还包含一项允许监视美国境内外国情报目标的条款,但须经一个特设的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批准。
由于对外国人的监视通常可以截取非其直接目标的美国公民的通信,因此许多公民自由组织认为《外国情报监视法》行动违反了对个人隐私的法律保护。更令人担忧的是,联邦调查局等国内执法机构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查询作为《外国情报监视法》监视的一部分收集的信息。批评者称这种做法相当于“后门搜查”。
近年来的调查发现,执法机构滥用《外国情报监视法》程序以获取有关美国国民的信息的事件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收集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2016年总统大选竞选团队信息的行动以及其他针对“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领导人的行动。
权利团体反对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监视项目的高级顾问兼主任杰拉米·D·斯科特(Jeramie D. Scott)告诉美国之音(VOA),他的团队认为,只有在增加重大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才应该更新该法律。
他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电子隐私信息中心和我们的联盟伙伴已经非常明确,如果不进行重大改革,包括对美国人信息进行搜查的搜查令要求,则不应重新授权第702条款。”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高级政策顾问基亚·哈马丹奇 (Kia Hamadanchy) 表示,自《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签署成为法律之日起,该组织就一直在挑战第702条款,并且目前仍在继续反对。
他对美国之音表示:“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抱有非常非常严重的担忧。在过去15年里,我们看到了大量的滥用行为。......因此,我们目前的立场是,如果没有根本性改革,第702条款不应获得重新授权。”
执法部门称有需求
周三,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 (Christopher Wray) 出席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听证会时,他提供了准备好的证词,其中概述了美国面临的广泛安全威胁,并表示如果允许第702条款失效或限制其使用,这个国家会变得更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