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友群:“血债帮”要员王立科被判死缓
The Epoch Times
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是以江、曾为首的中共“血债帮”要员之一。2022年9月22日,王立科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是以江、曾为首的中共“血债帮”要员之一。
中共把专政机器,包括政法委、公、检、法、司等,称为“刀把子”。
王立科曾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官至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2013年3月,王立科被跨地区提拔重用为中共“血债帮”总头子江泽民的家乡——江苏省的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之后,任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从中纪委对王立科的评语“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来看,王立科从1984年加入中共之日起就是一个“坏人”。所谓“政治上毫无原则”,就是随时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就是这样一个“坏人”,却从一个最基层的警官爬到了副省部级高官的位置,当上了江泽民家乡政法委的第一把手。
2022年9月22日,曾掌管江苏省政法委、公、检、法、司的“政法小霸王”王立科,却被两名法警押上了审判台,四罪并罚,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指控王立科的四项罪名分别是: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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