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哪些药店可以纳入门诊统筹?征求意见稿来了
Hebei News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用药保障便民、可及作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河北新闻网讯(陈玉)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用药保障便民、可及作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纳入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经遴选确定为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开通门诊统筹费用直接结算,其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门诊统筹保障范围。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应具备完善的医保结算系统和进销存系统,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医保结算费用和进销存数据。按照《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要求,使用专线或VPDN等方式接入,接入上行带宽不低于4MB/S。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向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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