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今年第二批10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
Hebei News
为深入推进河北省住建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二批10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燃气行业秩序。
河北新闻网讯(杨林)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二批10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燃气行业秩序。
此次通报的10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张家口市宣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案
张家口市某气体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8条第(四)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6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的规定,张家口市宣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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