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第三个采购周期
Hebei News
从省医保局获悉,从7月1日起,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25种药品的第三个采购周期开始执行,全省所有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中选结果。
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第三个采购周期 7月1日执行,涉及25种药品 河北日报讯(记者霍相博)从省医保局获悉,从7月1日起,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25种药品的第三个采购周期开始执行,全省所有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中选结果。 据介绍,此次与原中选企业签约采购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续签价格不高于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价格。在第三个采购年度内,中选企业如在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于本次续约价格,将实行价格联动。双签品种将实行“以价换量”,按照第二个采购周期确定的采购比例,划定不同的约定采购量。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照执行。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