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举行公开检察听证会
Hebei News
7月14日上午10时,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嫌盗窃案作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部分石家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鹿泉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石家庄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加听证。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张某、薛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今天在这里公开听证。”7月14日上午10时,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嫌盗窃案作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部分石家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鹿泉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石家庄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加听证。 按照听证程序,书记员宣读听证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后,案件承办人,同时也是听证会主持人的检察员马幸开始向听证员介绍案件情况。 据介绍,在本案中,杨某、张某、薛某均为鹿泉区获鹿镇北斗路两侧绿化带临时务工人员,年龄较大,以打零工谋生。去年八九月间,三人看到路旁工地上的铁管,便见财起意,在夜间两次用三轮车将三根铁管偷偷拉走,卖到了废品收购站,获得赃款1600余元。施工方发现铁管被盗后报案,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经鉴定,被盗铁管价值3500余元。案发后,经检察机关调解,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被害方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 “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但三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三人认罪认罚,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理。依照《刑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介绍完案情,马幸请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