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健全省本级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Hebei News
近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按照兼顾利益公平、维护收支平衡、保证基金安全的原则,结合个人账户划拨结构的调整及省本级医保基金收支余等情况,科学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提高省本级职工门诊统筹待遇。
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高祥)近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按照兼顾利益公平、维护收支平衡、保证基金安全的原则,结合个人账户划拨结构的调整及省本级医保基金收支余等情况,科学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提高省本级职工门诊统筹待遇。
《实施细则》一是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二是明确了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将置换出的医保基金主要用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适当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由原来的400元降低到100元;将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00元,按45岁以下、45岁以上、退休分别提高到2000元、3000元、3500元;公务员补助保险门诊统筹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限额基础上,按45岁以下、45岁以上、退休分别增加3000元、3000元、4500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了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了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了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了群众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实现了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