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
Hebei News
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充分告知用药风险,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
河北省规范长期处方管理
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
河北日报讯(记者张淑会)为规范长期处方管理,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制定的《河北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充分告知用药风险,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
根据细则,长期处方是指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处方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长期处方用药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并根据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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