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障各族居民健康福利和生命健康权利
Hebei News
通过大力推动“组团式”医疗援疆,目前,疆内外63家三级医院与疆内56家县级医院建立了帮扶关系,快速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极大改善了各族群众健康状况。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30日电(记者潘莹)助产士马红梅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已工作12年,这里拥有先进的待产监护设备,从孕前检查、指导,到围产保健、科学生产,都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流程。“工作中,我遇到许多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医院为她们开通绿色通道,先诊疗、后付费,确保各族产妇顺利生育。”她说。
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新疆各族居民解放之初缺医少药,很多孕妇只能在家分娩。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族群众包括孕产妇健康保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新疆孕产妇产前检查率提高到98.53%,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9.8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期发表的《新疆各民族平等权利的保障》白皮书、《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显示,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医疗卫生事业极其落后,只有医疗机构54个、病床696张,每千人拥有病床0.16张、医生0.019名。至2019年,新疆医疗卫生体系全面形成,医疗机构遍布城乡,共有18376个医疗机构、186426张病床。新疆人均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不到30岁提高到2019年的74.7岁。新疆已建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村村有医生;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4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
新疆人口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改善的同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截至“十三五”末,新疆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例数较2015年下降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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