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房源核验码”! 租房也可以网签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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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白云) 为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实施日期从2021年12月1日起,有效期5年。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新增 “房源核验码”。据悉,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并获得房源核验码的房屋信息,可以在平台、门店现场或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时予以标注。市民在办理申请登记备案时,原本需要提供三类资料,通过该码只需上传承租人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此外,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规则》指出,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其他具有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机构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先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对外出租房屋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后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合法来源资料)、出租人身份证明,由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源核验。
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此前,则是由出租人办理。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全文: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规则透明、体系完善、监管到位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推动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发展,加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则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和备案数据的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