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是谁?救助费用覆盖哪些?托底措施有何变化?——《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看点聚焦
Hebei News
在做好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救助的同时,延伸覆盖低保边缘家庭、因病支出困难家庭重病患者。比如,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原则上取消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支出困难重病患者参照统筹地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设定不同起付标准,避免救助资金“撒芝麻”。针对仍有部分特殊重大疾病患者反映负担较重问题,意见在总体制度设计中做了统筹考虑,包括统筹实施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优化管理服务降低医疗成本、发展补充保障满足多元需求。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题:救助对象是谁?救助费用覆盖哪些?托底措施有何变化?——《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看点聚焦
新华社记者彭韵佳、沐铁城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救助对象范围、救助费用保障范围、起付标准和救助比例等。
“要重点平衡好效率和公平、共济与托底的关系,筑牢中低收入家庭托底保障防线。”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医疗保障托底保障谁、如何托、托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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