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讯:黎智英被香港高院判刑20年
The Epoch Times
香港民主活动人士、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刑20年,引发国际社会关注与批评,凸显香港自由持续倒退的现况。
现年78岁的黎智英,是已停刊的亲民主派报纸《苹果日报》(Apple Daily)的创办人。但黎智英在本案不认罪,他于去年12月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包括在北京强行颁布的《国安法》下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以及一项殖民时代法例下的“煽动罪”。
在周一宣判前,黎智英已被关押超过1,800天。据其家属与律师表示,黎智英在此期间的健康状况大幅恶化,病症包括糖尿病与心悸。
主审此案的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在判词指出,黎智英在案中扮演“主脑和推动者”的角色。就勾结外国势力罪,法官采纳15年为量刑起点,并因其主脑身份加刑3年;而煽动罪则以21个月为起点,额外加刑2个月。
考虑到黎智英高龄、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等因素,法庭就3项罪名的刑期分别扣减1个月、1年和1年刑期,最后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总刑期为20年。
同案的其余8名认罪被告亦于同日宣判,包括: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判刑6年9个月。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判刑7年。《苹果日报》前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分别判刑10年,主笔杨清奇判刑7年3个月。活动人士李宇轩与陈梓华,分别获刑7年3个月与6年3个月。
此外,三家相关公司(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印刷有限公司、互联网有限公司)各被判罚款30万4500港元。
同案不认罪的3家公司被告,包括: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均面对1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1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分别被判罚款4,500港元和300万港元。
黎智英等人获刑的消息立即引发人权组织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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