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要有存管银行
Information Times
信息时报讯(记者 丘敏华 通讯员 穗教宣)如何避免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导致退费难?9月17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要求培训机构应当在其所在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具备监管能力的银行,开设唯一的预收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统称专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以下统称存管银行)存管预收费资金。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
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
征求意见稿指出,培训机构应全部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或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培训机构按学期或课时收取培训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不得以折扣优惠、加赠课时等理由,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打包、捆绑预收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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