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47条措施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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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记者获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减免租金、税收优惠、防疫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帮助广东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七个方面共47条措施,除了普惠性措施外,还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五个行业出台了针对性措施。
对相关服务业小微企业减免租金
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系列税收减免措施,其中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此外,支持各市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餐饮、零售等服务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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