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玨:堅定走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發展道路
Ta Kung Pao
文/姚玨
完善選舉制度以後第一場香港立法會選舉12月19日順利舉行,翌日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要理解立法會新選制的意義和機遇,白皮書無疑是及時和全面的。
首先香港回歸之前,在英國殖民統治下並沒有民主可言,直到回歸之後,才正式開啟香港民主的新紀元。1984年12月19日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其核心內容是確認中國政府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並非解決香港回歸之後的政治體制包括選舉制度的問題。聲明中根本沒有「普選」「民主」的字眼。中國政府在制定基本法的過程中,從國家全局和香港長遠發展著眼,主動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最終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賦予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其中包括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什麽樣的民主制度的權力。所以,特區政府有關選舉制度的修改都必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中央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向前發展,明確為實現普選定下時間表,同時還為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繪制路線圖。但近年來,一些反中亂港勢力卻公然挑戰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甚至不惜以社會動亂的方式抗拒中央的全面管治權,給香港社會造成癱瘓、甚至重大損失,使得社會嚴重撕裂,他們所謂的「民主」黨同伐異,毫無質量可言。直到中央制定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同時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才撥亂反正,讓香港社會由亂及治,重歸正途。
完善選舉制度,實質上也是要重回「一國兩制」制度設計的初心,正如港澳辦負責人指出,沒有國家對香港恢復主權,沒有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香港民眾福祉的深切關懷,以及「一國兩制」初心使命的堅守,就沒有香港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就沒有香港民主的實踐。因此,堅持「愛國者治港」應該是基本要求,同時社會各界別的均衡參與也很重要,均衡參與不是用人數或經濟價值來分配,這是在制定《基本法》時已清晰表達的主旨。此次完善選舉制度以後的立法會新選制充分體現了這兩個要求。
這次立法會選舉的順利舉行,充分體現了新選制的活力。第一是愛國愛港更有效團結社會正面力量,改變以往抹黑打壓的選舉氣氛,競選辯論的主題更集中到民生經濟。第二,氣氛更開放平和,有利於有誌有力的人士出來參選,此次參選的新人接近七成,當選的也絕大部分是新面孔,展示出新的氣象。第三是立法會涵蓋的界別更廣泛,當選的新議員也是「五光十色」,未來也將有效改變過往議會暴力或「拉布」的可恥現象,真正為香港社會迎來發展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