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峰遭控违反著作权案 今获法院宣判无罪
The Epoch Times
艺人吴青峰前年(2019)因公开表演创作新曲,遭前经纪人林暐哲提告后,检方依违反著作权法起诉青峰等人,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认定罪证不足,判定青峰、哈里坤的狂欢公司等人均无罪,可上诉。
根据检方起诉,吴青峰被控于1998年8月与林暐哲音乐社签订创作词曲版权授权合约,双方约定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若要终止合约,需于约满前3个月书面表示,否则合约将自动延长1年。 青峰于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续约,林暐哲2019年4月2日、4月9日分别以存证信函告知青峰因未在合约届满前3个月前反对,指出合约仍有效,青峰却于2019年4月12日至9月6日公开演唱已授权林暐哲音乐社的著作,认定违反著作权法。 林暐哲提刑事诉讼,控告吴青峰违反著作权法,经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起诉,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审理期间,林暐哲表示,与青峰签有经纪、唱片及词曲创作授权合约,青峰想解约,他遂其所愿,已给出两合约,算净身出户,但不包括词曲创作授权合约的解约。More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