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北京可凭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任扣罪名
Lianhe Zaobao
中国大陆人大会议闭幕会星期四(3月12日)在北京举行,通过包括《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内的11项表决。台湾政府的大陆委员会对此回应指,这部法律适用范围广泛,未来北京可凭此法任扣罪名。
中国大陆人大会议闭幕会星期四(3月12日)在北京举行,通过包括《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内的11项表决。台湾政府的大陆委员会对此回应指,这部法律适用范围广泛,未来北京可凭此法任扣罪名。
综合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报道,台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星期四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时说,从内容来看,这部法律可视为将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民族工作思想法律化,核心在于透过法律规范大陆各民族。
梁文杰称,陆委会对这部法律抱持警惕,因为此法不仅适用于大陆境内,条文也提到,对于大陆境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与组织,也可依法制裁。换言之,影响范围可能扩及美国、日本与台湾等地的历史、宗教与文化界。
他指出,法律的文字表述模糊,解释空间极大,未来适用范围也相当广泛,意味着“要他爱怎么解释,怎么扣罪名都可以。”
中国大陆全国人大星期四以2756票赞成、三票反对、三票弃权,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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