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以“搬迁”替“拆迁” 引热议
The Epoch Times
一个“北京拆迁退出历史舞台,从此不再有拆迁户”的话题昨天(7日)冲上微博热搜。北京市拟出台新的征地补偿办法,将“拆迁”从改为“搬迁”,并对补偿面积设置了上限。有网友质疑只是换了个词,这种变相强拆只是为进一步清理低端人口做依据。
据每日经济新闻7日报导,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3月底发布《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以“搬迁”的提法代替“拆迁”,同时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明确货币补偿标准。
该征求意见稿称,征收宅基地房屋可采取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计算方法:宅基地房屋补偿价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价。
文件规定,按照“一户一宅”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控制标准为:对认定为1982年(含)之前的宅基地,最高不超过267平方米;对认定为1982年以后的宅基地,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具体宅基地面积补偿控制标准由各区政府“根据本区实际确定”。
对“一户一宅”的宅基地面积超出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对于认定为1982年(含)之前的宅基地面积超出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由区政府视情分档,按照最高不超过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一半予以货币补偿。
文件还显示,因房屋继承等合法因素形成“一户多宅”的,每宅宅基地面积按照前款规定的补偿控制标准确定后相加计算,合计为一宗宅基地进行补偿;对于合计后宅基地面积超过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由区政府视情分档,按照最高不超过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一半予以货币补偿。在确定每宅宅基地面积时,遇有1982年(含)之前的,可按照原面积参与相加计算。
北京市近年强拆事件不断。2020年疫情爆发期间,北京昌平郊区还有拆迁队冲入小区强拆别墅,大批警察进场阻挡业主抗议。
对于官方前述文件规定拟为补偿面积设置上限,及将拆迁更名为搬迁的做法,许多大陆媒体也纷纷以“告别‘拆迁暴发户’”为题进行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