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9”较大火灾致3死事故调查报告:5人被问责
Xinmin Evening News
2021 年 5 月 9 日 13 时 45 分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的北京隆昊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昊公司)库房内发 生火灾,过火面积3000余平方米,事故造成3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309.07万元。
火灾发生后,相关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 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总工会和通州区政府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 委市监委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视频分析、鉴定试验,并委托技术鉴定机构对事故现场提取的相关物证 开展取样分析和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 议,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发建筑基本情况
事发建筑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通州区水产养殖场(以下简称通州水产养殖场)西南角、隆昊公司西院库 房内。隆昊公司占地面积约18亩,事发库房建筑总高度约5.9米,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该库房南墙长约98米,北墙长约99米,东墙宽约39 米,西墙宽约24米,建筑主体为钢结构, 使用工字钢柱作为支撑,外墙为岩棉夹芯彩钢板,单层建筑,内 部无吊顶和隔断。
图1事发库房建筑布局示意图
事发前,该库房正在进行改建,拟将库房内部分隔为东、中、 西三个冷库,冷库高约 4.5 米,冷库顶板与建筑顶部之间形成夹层,仅在西库北侧顶板留有一个通往夹层施工的出入口,供升降机输送人员和施工工具,其他部位与夹层不连通。在建的冷库使 用聚氨酯保温库板作为墙面、隔断和顶板材料,冷库顶板与工字 钢柱有约 10 厘米左右间隙,库房地面铺设挤塑板。火灾发生时,冷库东库由南向北约三分之二地面已铺设挤塑板,其余部分尚未 开始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