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河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Hebei News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就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利)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就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中,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审批权按《河北省定价目录》执行。公办高校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本、专科)学费按照最高不超过普通高校本、专科同类专业基本学费标准执行;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按照最高不超过普通高校本、专科同类专业基本学费标准的40%执行;夜大(含开放大学业余班)本、专科学费按照最高不超过普通高校本、专科同类专业基本学费标准的50%执行。省开放大学体系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举办的开放教育收费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省外高校在河北省设置的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站点本、专科收费标准参照河北开放大学体系开放教育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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