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有新亮点!浦东卫监部门昨举办宪法周相关宣传活动
Xinmin Evening News
图说:浦东卫监部门向市民介绍新医师法的亮点 李天蔚 摄
今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昨天,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以上海市第三十三届宪法宣传周为契机举办宣传活动,向市民介绍新医师法的亮点,同时普及无证行医危害等相关知识,外还通过线上同步开展知识问答,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尊医重卫氛围。
据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业务法制办公室主任苗嘉魁介绍,新法将更好地适应实际医疗工作需要,对原执业医师法中某些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和明确。记者注意到,该法亮点颇多,例如,给予医师“超说明用药”裁量权、立法确认“医师在公共场所施救造成受助者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等。
赋予医师更多救治权
地铁站、火车上、飞机上有人突发疾病,恰好身边有医生,救人过程中,万一效果不佳而发生纠纷怎么办?在过去的实践中,就有过医生被患者家属起诉的情况。新医师法中明确: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公共场合提供紧急医疗救助,首先是彰显了生命至上、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精神。同时,医生在紧急情况下的施救,也有别于其在岗位上的工作。这种施救是一种无偿的帮助,尤其在缺少器材和药品的情况下提供紧急服务,风险是很大的。该法免除了医生们救人时的这种不必要顾虑,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而交通事故伤者送医后暂时无法联系家属,还要不要马上治疗?在临床中,遇到棘手情况,医生能在多大范围拓展用药?这些难题,也在该法中有了参考标准。
“超范围用药”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