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满三周年,精神文明有法依
Beijing Daily
今年是《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满三周年。走进餐馆,践行“光盘行动”;上路行驶,礼让行人……不少市民发现,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感可见的文明行为正在悄然提高。今年4月,最新测评显示,2022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达到90.69,再次实现稳中有升,保持了“十七连升”的良好态势。三年来,首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正在全面融入城市治理,文明理念正在深度融入市民生活,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正在不断提升。 首都精神文明是北京的一面旗帜,也是这座城市的精气神和软实力。2020年6月1日,25页、共计六章六十三条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北京深入提升首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的实施,既为各部门开展文明治理提供了抓手,也为首都市民规范自身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时隔三年,曾任北京市文明行为立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小妹,再次翻开《条例》,心情仍然无法平静。“凝聚共识、反映民意是北京市文明立法的一大亮点,当时140余万名市民参与其中,为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打下了扎实的民意基础。”
《条例》立法难度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和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刘小妹介绍,为了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当时的工作专班在法规草案未形成前就广泛开展民意调查,采取线上线下问卷相结合的形式,拓宽公民参与途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网上共有2200万人次点击;线下入户采集市民意见6400份;还通过本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收回问卷10751份。调查显示,99.36%的受访者对立法持支持态度。立法工作专班还充分吸纳调查结果,将市民“最反对”的20多项行为,例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共享单车乱停放等直接入法。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文明行为还是不文明行为,市民都有较为集中的共识,这些共识成为当时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重要着力点。
“现在来看,经过市民广泛参与而出台的《条例》,符合了大家的期待,市民也在文明自觉中共同享受着文明成果。”刘小妹说。
文明行为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能在一部法规中一一列举。《条例》通过规定文明行为的定义,将文明行为聚焦在公共领域的涉他行为,其强调“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自由”,帮助人们从总体上把握文明行为的底线。
翻开《条例》,倡导九大领域文明行为,重点治理六大领域不文明行为,每一条都和首都市民日常生活、行为休戚相关。《条例》规定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安全秩序、社区和谐、文明旅游、文明观赏、网络文明、医疗秩序、绿色环保生活等九大领域的具体行为规范。如今,文明交通、排队礼让、光盘行动、绿色出行等行为规范,正在成为北京市民的生活习惯。
针对与首都城市形象不相符、群众反映强烈、亟须治理的问题,《条例》对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网络电信等六个领域29类不文明行为,提出了重点治理要求,如随地吐痰、高空抛物、噪声扰民、电动车楼道充电、在文物古迹上刻划涂污等。
作为构建城市文明的法治保障,《条例》中特别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的行为,做出了衔接性的规定。如,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可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的,可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刻画、涂污或者其他方式损坏文物古迹、旅游设施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