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起唐山单双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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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日内,每天7时至20时(含周六、周日),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起,在市中心区二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四、《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在全市范围暂停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1〕13号
根据气象预测,唐山市近期受弱气压场控制,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有一轮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短时PM2.5浓度可达到重度污染。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起,在市中心区二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日内,每天7时至20时(含周六、周日),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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