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注意!河北石家庄发布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Hebei News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行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本市用人单位常规入职体检须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依法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体检结果互认,不得要求毕业生重复体检。
河北新闻网讯(柳青、杨轲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河北省石家庄市制定了《石家庄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代拟稿)》(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按照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十条措施》分别从“企业层面”“政府层面”“高校毕业生层面”“服务层面”出台了具体措施,构建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充分调动毕业生积极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政策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鼓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More Related News